初次行动!港警国安处拘4人 有组织称建"香港共和国"

2020-08-01 16: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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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快讯!港警国安处深夜公布:警方自动出击!三男一女涉违反国安法被捕)

【举世网报道】香港橙新闻消息,警方深夜召开记者会表示,本日下战书在屯门沙田等多个区采取行动,拘捕三男一女,年龄介乎16岁至21岁,相干人士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报道说,这是香港国安法生效以来,警方第一次自动出动拘捕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人士。

香港警务处国度宁静处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本日下战书在屯门沙田等多个区採取行动,拘捕三男一女,年龄介乎16岁至21岁,相干人士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李桂华表示,观察显示,近期有团伙在网上宣布有关主张“香港独立”的组织,这个组织有自己的大纲,包括声称要建立“香港共和国”以及要不设底线举行斗争,又称要团结“独立派”采取行动。除了大纲之外,另有宣言煽惑其他人加入他们的行列。

李桂华表示,相干团体发表言论是在香港国安法生效之后产生,他夸大香港国安法是没有追溯期。而根据平凡法的原则,只要做出一种宣示就是煽惑的举动。他又表示,本次行动与其他组织无关,检获证物包括电话、电脑及文件,还在整理当中。

橙新闻说,警方没有直接回应是否被捕人士包括“学生动源”前调集人钟翰林,不外“学生动源”就在网上表示钟翰林等人被捕。而翻查网上记载,“学生动源”的Facebook在本周日仍有“捍卫本土、香港独立、学生使命、脱中解殖”的字句,并发表题为《抗衡中国民族主义、建构香港民族主义》的文章。

香港国安法第二十条划定:任何人组织、筹谋、实行或者参与实行以下旨在破裂国度、破坏国度同一举动之一的,岂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属犯法:

(一)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任何部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散出去;

(二)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任何部门的法律职位;

(三)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任何部门转归外国统治。

犯前款罪,对主要分子或者恶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到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到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煽惑、协助、挑拨、以款项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行本法第二十条划定的犯法的,即属犯法。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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