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动建立信用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2020-10-17 17:03:45

  近日,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明确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内涵、适用范围和适用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开展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工作,大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通知》提出,政务服务信用承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向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书面形式作出自身符合条件、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等内容的意思表示。

  根据实施目的、服务对象和实施效果的不同,将政务服务信用承诺类型分为诚信自律类承诺、证明事项类承诺和审批替代类承诺等三种类型,同时指出不适用信用承诺制的情形。

  《通知》强调,信用承诺事项要实施清单管理,建立承诺人虚假承诺、违背承诺的失信惩戒机制。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制定信用承诺书格式文本、建立承诺人政务服务信用档案,记录承诺人的守信与失信信用信息,并及时向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同时提出从承诺人提出申请、开展信用核查、承诺人签署信用承诺书、限时作出办理决定、公示信用承诺信息、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等六个方面完善政务服务信用承诺程序。

  《通知》要求,要全面加强信用承诺信息管理:在完善平台信用承诺管理功能方面,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要在本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完善信用承诺信息服务功能,归集本行政区域内信用承诺信息,推动信用承诺信息归档入库、互联共享和公示应用;在推进信用承诺信息标准化方面,省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应当会同省级有关行政机关制定统一的信用承诺书编码规则、信用承诺信用信息归集目录、记录格式及信息数据交换等标准,规范信用承诺信息记录和数据管理;在实现信用承诺信息共享方面,各地各部门要打通信息壁垒,全力推进信用承诺信息归集、共享、开放,努力实现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联通共享。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论文发表 http://www.boyuanxueshu.cn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15-2020 蒙城百科网版权所有